2017年5月31日 星期三

【同婚釋憲】...古諾禮看釋憲的角度 part4


【同婚釋憲】...古諾禮看釋憲的角度 part4
....關於憲法22條
憲法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,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,均受憲法之保障⋯⋯
22條寫的...不妨礙社會秩序......那同婚是否妨礙社會秩序
首先..請問同婚...是不是LGBT族群.....
...請不要說不是....因為你不誠實...大家談不下去。
林佳龍市長講得很清楚....他支持同婚..同志婚姻...性別就是LGBT.....
LGBT 是國際的同性戀組織....提倡的...是『性解放』
請問大法官...性解放的思想已經入侵校園...這是否違反社會秩序....不要說沒有,許多大學的社團都極其淫亂。
我們的大學台大、師大...都被情色淪陷。
與時並進...並不一定要沉淪墮落,西方科技有許多我們要學的優點...但我們學不了。而對西方的放縱淫亂、對性的無所謂...我們就要學嗎?會比華人祖先所傳下來的禮教強嗎?
情色..代表著同志文化....對社會秩序不會有影響嗎?
所以同志婚姻...將嚴重妨礙社會秩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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