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5月31日 星期三

【同婚釋憲】PART-7....最終篇

【同婚釋憲】PART-7....最終篇
如果憲法第7條平等權,與憲法第22條自由權,能擴大解釋成同婚違憲。
那其他婚姻法令,是否也須公平對待。...一視同仁
我請問...
民法983條..直系親屬不得結婚...是否也違憲?
時代在進步,師生戀都是稀鬆平常,那父女戀有何不可?
倫理..在LGBT的眼中是垃圾...現在不是自我人權的年代了嘛!
自己的身體自己作主...

『愛最大』兩個相愛的『成人』,發生性行為,在你情我願之下,不可以嗎?
就同志的角度來看...這是基本人權。
每次性交後..父女均感開心及滿足...這影響到了誰?
這不就是他們兩人的事....關誰屁事??
如果他們在台灣..提出釋憲,一樣是第7條平等權與22條自由權,
請問...父女性交...是否犯法?
又或者....『父親可以娶女兒嗎?』直系禁婚是否違憲?
古代近親通婚視為『親上加親』,兄妹、父女結婚的..也有古例...
如果同性可以結婚?
那媽媽跟女兒...爸爸跟兒子可以結婚嗎?
哥哥跟弟弟...姊姊跟妹妹可以結婚嗎?
....這些...同性近親結婚。反正都是無法繁殖下一代.....為何不行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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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知大法官的認知...一旦父女、母子、兄妹可以結婚....
親情沾染上性.....整個社會就大亂套.....
這不是兩個人的事...國家透過法律.....告訴人民是非對錯
如果父女可以性交、...爸爸要跟前世的情人結婚....大家能祝福嗎?
大法官們...憲法是基本大法..不可亂解釋。
否則..一旦成了先例...就後患無窮。
讓民法回歸民法,針對問題來修法....這才是正解。
中醫師與成年女兒今在區域法院承認亂倫罪,案锖透露二人發展不倫之戀已6年,女兒在成年才性交,也全屬願意,兩人均被控亂倫罪名,法官押後判刑。
hk01.com|作者:香港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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