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5月31日 星期三

【同婚釋憲】PART-6

【同婚釋憲】PART-6
反同婚團體表示:大法官有預設立場之嫌審判不公、婚姻對國家下一代有重大貢獻不容更動,以及國外輿論對同婚有反悔案例切勿再走同樣之路,故要求大法官應駁回此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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憲法為國家根本大法,其修改關係憲政秩序之安定及國民之福祉至鉅,應使國民有表達意見之機會。幾個有立場的大法官...表達其私人支持同婚立場。再用這個角度來解釋憲法...讓人民如何心服?
依照大法官的看法與角度...請教:
最近才了解,原來2011年已經可以合法性交易...但必須在專區內。在專區外性交易,則是娼嫖皆罰。
如果娼妓要求釋憲..既然已合法,卻需要在專區,這就是歧視。娼妓要求平等的工作權,願意繳營業稅;同樣限制於專區,也剝奪了自由權......
我想...如果這樣釋憲...那就不用建立『社維法』...平等自由的前題下,好像許多民法都違憲.....
基本大法不適合來解釋法律細則;平等與自由..也並非沒有限制的無限上綱。
民法有爭議...同志要求修改...那是他的權益..我尊重。
我要維護現有民法....這也是我的權利。
....不論輸贏如何...都在民主的體制內。
但如今把憲法...這變成一種專制的特權...幾個人...用憲法來干預司法
大法官們...請愛護憲法...維護司法的尊嚴
大法官釋憲結果即將在下下週三公佈,反同婚團體發起天天路過司法院活動。昨(9)日「國際火炬先鋒事奉關懷協會」、「 …
kairos.news|作者:Kairos 風向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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