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5月31日 星期三

【誘姦】這是恐龍嗎?

【誘姦】這是恐龍嗎?
王檢察官說:社會對「性」羞於啟齒的禁忌感、鴕鳥式的性教育,這都是滋生「誘姦」的溫床。
這是什麼邏輯?好像是這些大人誘姦孩子,錯的...是不懂事的小孩,給犯罪者誘姦機會....引人犯罪般
那...是要教7-14歲的小孩性知識、性敏感地帶、自慰...。教孩子這些,壞人就不會伸出魔爪嗎?小孩子懂了性交...大人伸出魔爪時就不是誘姦.....而是合奸嗎?
說前陣子媒體直指7歲女童遭性侵案,法官「竟」認定「合意」(未違反意願)而輕判,輿論譁然。....7歲小孩竟然會『合意』輿論當然譁然..誰都接受不了...除了法官。
我想『兒童自我保護教育』才是7-14歲的孩子該學的:不跟陌生人獨處、不能吃陌生人的食物飲料、不幫陌生人帶路;身體有幾個地方是不能讓人碰的、別人的身體我們有幾個地方是不能破的;...碰到以上的情況時,你要怎麼處理求救.......保護身體只是其中一項。但...這不是性教育...而是防禦機制。
不能要求孩子遇到危機來臨時,有能力去分析,這叔叔是跟我玩遊戲,還是要欺負我。只要有這類行為...一律是危險的,要馬上藉故離開,避免受害。..如此才能夠保護小孩
你教小孩性教育幹嗎?要讓好奇的小孩...互相摸索、互相實習嗎?
小孩不是父母的附屬品,這沒錯。但身為監護人...有責任在他長大前守護他們....給他們最好的環境。
要教性之前...先教責任吧。性...在未來婚姻制度裡,是必須遵守忠貞條款的。不是你想跟誰有性行為,都可以。但是教育部的課綱,卻告訴孩子,把性當作一種享樂、只要自己願意就可以分享自己身體、墮胎都是一項合理選擇...這是目前小學課綱『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』上,要老師...這樣教孩子。...白紙黑字。
讓恐龍絕跡吧
又是同運的詭辯..聽了真的很煩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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